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

来源: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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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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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汽车制造业,采矿业,传统实业,现代服务业,电子竞技产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
申报条件
在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现代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且在本市依法缴纳工资薪金或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在管理与技术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均可申请珠海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 申请对象如下: (一)高层管理人员、技术研发骨干人员。 (二)总部型企业(经市或所在区认定)、“十百千计划”培育名单(经市认定)、2019年度全市纳税50强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三)市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团队成员。 (四)珠海市高层次人才、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 五、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所在用人单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的现代产业企业(不含我市限制发展类、禁止发展类产业企业),详见附4。 2.在珠海注册的新型研发机构,详见附件5。 3.经市商务局、各区(功能区)认定且在有效期的总部型企业。详见附6。 4.市级认定的“十百千计划”培育企业。详见附7。 5.2019年度珠海市纳税50强企业。详见附8。 6.列入《符合2020年度申报条件的金融企业名录》的企业。详见附9。 注:总部型企业、“十百千计划”培育企业、纳税50强企业须是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的现代产业企业。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2019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在22万元以上(含22万元);或因股权转让在珠海缴纳个人所得税2万元以上(含2万元)。工资薪金、股权转让两项条件均符合的,可以合并申请。 2.2019年在企业担任以下职务之一的: (1)高层管理人员。 具体为: 非金融企业高管: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总裁、副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首席财务官;监事会负责人(监事长、监事会总监、监事会主席);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统括部长及总监;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的其他高层管理人员。 金融企业高管:所在企业营运良好,对珠海贡献较大,且纳入《符合2020年度申报条件的金融企业名录》的高管(附8)。具体职务为:1)法人金融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总经理(行长)、副总经理(副行长)、总经理助理(行长助理)、监事长、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合规总监,以及法人金融企业章程明确规定的其他高层管理人员。2)法人金融企业内设一级机构负责人(正职或者主持工作的副职,每一内设机构限申请1人)。3)分行行长、分行副行长、分行行长助理,本地法人银行珠海营业部(管理部)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一级分行内设一级机构负责人(正职或者主持工作的副职,每一内设机构限申请1人)。 (2)技术研发骨干人员。 具体为:企业技术研发部门负责人(含副职),或参与企业重要项目、技术、产品研发的团队核心成员。 (3)总部型企业、“十百千计划”培育企业、全市纳税50强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具体为:担任内设一级部门副职(含)以上的管理人员。 (4)市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团队成员。 具体为:2019年度经市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或2019年仍在项目研发立项合同期内的团队成员。 (5)珠海市高层次人才。 具体为:入选珠海市高层次人才的人员。 (6)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 具体为:入选珠海市创新创业团体的带头人和核心成员。
扶持标准
奖励标准根据获奖人对我市产业发展、自主创新贡献程度,以及上一年度工资薪金、股权转让等个人收入对地方贡献情况等因素统筹制定。奖励额度上不封顶。
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 1.填报: 《个人申请表》。 2.上传: ①《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申请表》,个人提交奖励申请后,在申报界面下载、个人签名、单位盖章后由单位管理员在单位审核界面上传; ②港澳台籍申请人上传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通行证原件或复印件(个人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外籍人士上传护照及《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个人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③珠海市税务局前台出具的(或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下载)申请人2019年度工资薪金所得实缴税额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表、单位申税系统导出的《员工申报情况汇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及股权转让所得实缴税额的相关证明材料; ④属于高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须上传正式任命文件及企业组织架构图(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层管理人员需提供公司章程(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⑤属于技术研发骨干人员的,须上传由单位出具的经法人代表或单位实际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书面证明(格式参考附3)的彩色扫描件及所在区认为需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 ⑥属市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团队成员的,上传市级以上项目评审立项部门的项目研发立项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⑦属珠海市高层次人才、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的,除需上传①②③外,无需上传其他证明材料。 ⑧其他证明文件(根据受理部门的需要另行通知提供)。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填报: 1.填报: 《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2.上传: ①《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表》(签字、加盖公章); ②在每个申请人的审核界面上传该申请人的《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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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以此件为准)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珠海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zhrsj.zhuhai.gov.cn/zw/tzgg/shgs/content/post_26892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