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传统实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一、范围对象和条件
对象一:2019年以后取得《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证书》的珠海市高层次人才。
对象二:2017年以前取得《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证书》、待遇变更申请审核通过,且仍在管理服务期的珠海市高层次人才。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顶尖人才未免租入住人才住房;一类、二类、三类人才未购买人才共有产权房。
(二)聘用类
1.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的,申报人每年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首次申请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2.用人单位为企业等其他类型的,申报人每年在我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首次申请须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顶尖人才年收入在55万元以上,一类人才年收入在45万元以上,二类人才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上,三类人才年收入在25万元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
说明:
1.上述规定“每年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每年在我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等要求,是指人才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不得中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若待遇申请年度期间(上次申请至当次申请期间)因变更工作单位而中断缴纳的,允许有3个月过渡期,且缴纳记录累计不得少于9个月。
2.上述规定“年收入”是指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上年度1-12月)取得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收入,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六条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包括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三)创业类
1.顶尖、一类人才所创企业实收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以验资报告为准,下同),本人现金出资及技术入股不少于150万元;二类人才所创企业实收资本一般不少于200万元,本人现金出资及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三类人才所创企业实收资本一般不少于130万元,本人现金出资及技术入股不少于65万元;所创企业正常经营,全职员工不少于8人(须每年在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首次申请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2.创业类人才申请待遇时需仍为实际控制人或前三位股东,主要工作精力为所创办企业服务。
说明:上述规定全职员工“不少于8人”“每年在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等要求,是指待遇申请年度期间,在申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数不少于8人,其员工在该企业工作期间不得中断缴纳社会保险,若待遇申请年度期间(上次申请至当次申请期间)因员工离职而中断缴纳社会保险的,允许有3个月过渡期招录新员工。
扶持标准
针对人才多元化住房需求,采取发放住房补贴、出售共有产权房或租住人才周转房等方式,给予人才安居保障。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和共有产权房均以家庭为单位申请。
(一)顶尖人才可申请600万元住房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或选择申请免租入住200平方米左右人才住房,在我市全职工作满8年且贡献突出的,可获赠所住住房。
(二)一类人才可申请200万元住房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或选择申请购买持房屋所有权50%份额、面积不超过160平方米的共有产权房,在我市连续工作满10年的,可获赠政府产权份额。同时可按规定申请入住面积不超过16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用于周转过渡。
(三)二类人才可申请140万元住房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或选择申请购买持房屋所有权50%份额、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共有产权房,在我市连续工作满10年的,可获赠政府产权份额。同时可按规定申请入住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用于周转过渡。
(四)三类人才可申请100万元住房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或选择申请购买持房屋所有权50%份额、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共有产权房,在我市连续工作满10年的,可获赠政府产权份额。同时可按规定申请入住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用于周转过渡。
申报材料
(一)珠海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网上填写且经签字盖章后上传);
(二)婚姻状况证明(未婚者无需提供);
(三)聘用类:
1.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仅针对未办理就业备案登记人员);
2.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指工资薪金所得)证明(仅针对用人单位为企业等其他类型、且未缴纳社会保险人员);
3.上年度1-12月在珠海用人单位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证明(仅针对用人单位为企业等其他类型)。以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清单)或纳税申报材料为准;属首次申请且在珠海工作时间不足1年的,可补充提供来珠海工作前其他城市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证明。
(四)创业类:
1.企业及申请人实缴资本证明(以最新验资报告为准,且体现人才本人现金出资方式和出资额;若验资报告时间距申请时间超过6个月,需补充提供验资情况未变更说明);
2.企业员工花名册(含身份证信息、社保缴纳信息等);
3.企业经营状况和团队建设等情况说明;
(五)其他相关辅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