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引进博士生活补贴

来源: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4/15-2022/04/3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公共服务
申报条件
一、申请对象 经我市申报设立的博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基地),市属各单位(不含在珠高校)新引进博士博士后个人,对照《珠海市2022年博士博士后经费申请操作指南》,符合条件均可申请。 二、申请条件 2018年1月1日以后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部属、省属驻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依法在我市注册纳税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民办非企业和市直属公办高校(不含在珠其它高校)创新创业的40岁以下(截止时间引进当年的1月1日)的全日制博士(含国境外博士),全职在珠海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请第一次或第二次补贴。申请第一次补贴须在珠参加社保满半年、签订劳动合同(或行政事业单位入职批复);申请第二次补贴须工作满两年。
扶持标准
对新引进我市创新创业的全日制博士,年龄40周岁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25万元生活补贴,分两年等额发放: (一)用人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的,人事关系须转入我市或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且已办理入职手续或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二)用人单位为企业等其他类型的,须全职在珠海工作,依法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 (三)自主创业的,所创办企业在我市依法注册、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实际控制人或股东。
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需上传提交的材料(原件扫描件) (一)基本材料: 1.申请人毕业证书、 学位证书 ,留学回国、国(境)外博士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 2.单位录用证明或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入职企事业单位者提供)。 (二)其他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外籍人员提供); 2.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自主创业者提供); 3.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国(境)外博士博士后提供)。 二、用人单位审核需提交上传的材料(原件扫描件) 上传审核签字后的《珠海市新引进博士补贴申请表》。 (注:用人单位下载打印申请人已填写的《珠海市新引进博士补贴申请表》,请申请人签名、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用人单位加具公章,扫描后再上传。)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批博士和博士后经费申请工作的通知

http://zhrsj.zhuhai.gov.cn/zw/tzgg/shgs/content/post_31353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