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支持创新创业团队项目

来源: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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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集成电路
申报条件
一、适用主体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珠海市工商注册且主营业务为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设备材料、EDA工具研发的企业;在珠海市民政登记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社会组织;在珠海市开展研究、教学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在珠海市工商注册的系统(整机)或终端企业;在珠海市工商注册的银行机构。项目申报单位在申请本专项资金时在珠海登记注册时间应不少于一年(申请第六条“支持生产制造项目落户和增资奖励”和申请第十条“支持重大战略项目引进”的除外),经营运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项目申报单位还应符合当年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或为市委、市政府确定支持的其他事项。 二、申报条件 1.入选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要求具体按照市科技创新局相关文件执行。 2.入选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需有省、市立项文件。 3.入选珠海市创业人才项目要求具体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执行。
扶持标准
对入选珠海市创新创业团队的项目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对入选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的项目,根据省财政资助额度,按1:1的比例予以配套资金支持;对入选珠海市创业人才的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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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珠工信〔2021〕214号)

http://www.zhuhai.gov.cn/zw/fggw/gfxwj/bmgfxwj/content/post_2982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