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农业
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备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和发展潜能,年龄40周岁以下;
(二)申请人在珠海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为企业前三名的创始股东,个人实缴资本不低于30万元,且担任企业副总经理以上或相当技术职务;
(三)申请人在珠海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个人所得税,且每年在珠海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四)创业项目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符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发展需要,且具有产业化发展前景;
(五)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为2016年1月1日(含)以后,企业经营正常,且具有与申报项目相符的场地、设备和人员。
其中,获50万元(含)以上资助的,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获50万元资助的,申请人实际出资额应不低于50万元;获100万元(含)以上资助的,申请人实际出资额应不低于100万元;(二)项目实施企业应具有较为稳定的核心团队成员,且全职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
申报材料
1.2019年珠海市青年创业人才项目扶持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要求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工商局出具的企业注册登记时股东信息档案资料;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请人实际出资额验资证明(若暂无此项材料可先提供银行收款业务回单,并应在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后15天内补齐此项材料);
6.申请人在珠海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公司注册成立1年以上的,要求个人所得税缴交记录不少于每年6个月);
7.项目团队成员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不少于两年期)。如之前双方无劳动合同关系的,应在申报时提交意向性协议,并在项目进入实地考察时提交有效劳动合同;
8.如有以下佐证材料需一并提交:企业商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科研项目成果证明材料(公司专利清单及已授权专利证书、科技查新报告、申请人发表的专利与论文清单等)、个人荣誉与奖励证书等。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同时须携带原件用于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