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政策扶持奖励资金-招商载体建设扶持

来源: 珠海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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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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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珠海市招商引资政策扶持奖励资金的通知》(珠商函〔2020〕240号)要求,此次申报范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扶持奖励条件的项目,其中在上年度已申报了项目落户、新增实缴注册资本奖励的相关金额不能在此次重复申报奖励。 二、项目条件 各区从2017年5月起动工到《办法》实施截止时间前竣工的工业建设用地。 新增工业建设用地动工前需向市商务局备案。新增工业建设用地需达到《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7)2号)中“6.土地现状条件”关于“净地、权属清晰,具备施工所需道路及供水供电等”要求。
扶持标准
每年度新增0.1平方公里(不足0.1平方公里的部分不计算)手续完备、平整达标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支持。
申报材料
企业在“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s://113.106.103.75/#/home,也可通过登录珠海市财政局网站(http://caizheng.zhuhai.gov.cn)并点击“珠财扶助”专栏进入平台。首次申报企业(机构)及个人用户需以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个人身份信息通过平台在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即可直接登录平台,继续完善企业及个人相关信息,并申报符合条件的补贴项目。网上平台申报预审通过后,申报单位及时向受理审核单位提交纸质材料。 1.珠海市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扶持奖励资金申请表。(原件) 2.新增工业建设用地动工备案表。(验原件交复印件) 3.新增工业建设用地达标证明材料。包括工程开工令、工程竣工报告、第三方测绘报告,净地、权属清晰证明,地块卫星图片及地块通路、通水通电图片等实地佐证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4.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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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珠海市招商引资政策扶持奖励资金的通知

http://swj.zhuhai.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9145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