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政策扶持奖励资金-总部企业经营贡献奖

来源: 珠海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电子商务,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金融业,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军工业,建筑业,高技术服务,科技中介
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珠海市招商引资政策扶持奖励资金的通知》(珠商函〔2020〕240号)要求,此次申报范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扶持奖励条件的项目,其中在上年度已申报了项目落户、新增实缴注册资本奖励的相关金额不能在此次重复申报奖励。 二、申报主体。符合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各区(功能区)、相关企业(机构)及个人。 三、项目条件 新落户企业经复核认定、原有企业经首次认定或复核认定为总部企业。
扶持标准
按上一年度对我市地方财政贡献增量(与前两年最高年份对比)的最高50%给予奖励,每次奖励最高1亿元。如企业成立时间不满3年,财政贡献增量与前一年度对比。
申报材料
企业在“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s://113.106.103.75/#/home,也可通过登录珠海市财政局网站(http://caizheng.zhuhai.gov.cn)并点击“珠财扶助”专栏进入平台。首次申报企业(机构)及个人用户需以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个人身份信息通过平台在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即可直接登录平台,继续完善企业及个人相关信息,并申报符合条件的补贴项目。网上平台申报预审通过后,申报单位及时向受理审核单位提交纸质材料。 1.总部企业奖励申请表。 2.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前2-3个年度纳税证明,并测算对我市的地方财政贡献增量。 3.承诺书。内容包括扶持奖励资金按计划及相关规定使用,承诺接受市(区)财务部门、商务部门审查等。(原件) 4.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珠海市招商引资政策扶持奖励资金的通知

http://swj.zhuhai.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9145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