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政策扶持奖励资金-总部企业并购重组奖

来源: 珠海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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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电子商务,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金融业,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军工业,建筑业,高技术服务,科技中介
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珠海市招商引资政策扶持奖励资金的通知》(珠商函〔2020〕240号)要求,此次申报范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扶持奖励条件的项目,其中在上年度已申报了项目落户、新增实缴注册资本奖励的相关金额不能在此次重复申报奖励。 二、申报主体。符合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各区(功能区)、相关企业(机构)及个人。 三、项目条件 并购重组国内外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并将其迁回我市。
扶持标准
可按新落户企业申请总部认定和奖励。
申报材料
企业在“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s://113.106.103.75/#/home,也可通过登录珠海市财政局网站(http://caizheng.zhuhai.gov.cn)并点击“珠财扶助”专栏进入平台。首次申报企业(机构)及个人用户需以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个人身份信息通过平台在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即可直接登录平台,继续完善企业及个人相关信息,并申报符合条件的补贴项目。网上平台申报预审通过后,申报单位及时向受理审核单位提交纸质材料。 1.被并购重组的企业是国内外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的证明。 2.将并购重组企业迁回我市的证明(公司注册资料、公司章程等)。 3.按照新落户企业提交总部认定及相关奖励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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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珠海市招商引资政策扶持奖励资金的通知

http://swj.zhuhai.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9145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