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

来源: 潮州市农业农村局
申报时间: 2022/08/25-2022/10/3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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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农业
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在潮州市内涉农非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专业户、农村个体工商户中,熟练掌握技术技能;在潮州市内从事烹饪、家政服务相关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人员。 1.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乡村工匠茶叶、狮头鹅、水产养殖、凉果等专业中级(兼评市直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2.市乡村工匠家政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乡村工匠家政专业初、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3.市乡村工匠烹饪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乡村工匠烹饪专业初、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4.市乡村工匠民间美术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乡村工匠民间美术专业中级(兼评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5.市乡村工匠乡村戏剧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乡村工匠乡村戏剧专业中级(兼评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6.市乡村工匠民间音乐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乡村工匠民间音乐专业中级(兼评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二)申报评审条件:潮州市乡村工匠中级职称评审条件按照《关于印发〈潮州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潮人社〔2021〕82号)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部分暂未制定评价标准条件的专业委托评审,委托评审条件按照我省10个乡村工匠专业人才高级职称评委会修订的乡村工匠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已享受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不得申报参加乡村工匠职称评审。
扶持标准
待发布。
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推荐(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所属村委会或县(区)农业农村局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委托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委托评审审核。再由申报人按要求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及所从事的工作,对照职称政策及乡村工匠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通过“乡村工匠职称申报系统”(网上系统)如实填报。经系统填写申请信息及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下载打印《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评审表》《证书、证明材料》《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等具体评审通知要求的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时间为8月25日9:00至10月31日18:00,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三)申报材料除《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评审表》外,其他材料不予退还,评审结束三年后集中销毁,请申报人做好备份。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nyj/tzgg/content/post_38108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