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互联网,软件,集成电路,新能源与节能,高端装备,机器人,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设计,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建筑业,产业园,航空航天,海洋产业,生态修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科研单位,公共服务,高技术服务,传统服务业,科技中介,农业,军工业,其他,传统实业
扶持标准
(一)实施高层次领军人才引进计划
1、鼓励企事业单位重点引进与汕尾优先发展产业关联紧密、研究成果具有国内外先进、省内领先水平的首席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领军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
A类,“两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和相同等级的首席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管理专家等国内顶尖、国际先进水平的高层次领军人才,承诺在我市工作1年以上的,给予每人一次性提供300万至5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和350万元(税后)住房补贴,每人每月发给1.2万元生活补贴;
B类,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内外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带头人、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等省内顶尖、国内先进水平的高层次领军人才,承诺在我市工作3年以上的,给予每人一次性提供2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和250万元(税后)住房补贴,每人每月发给1万元生活补贴;
C类,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重点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学术带头人,省内某一技术领域的带头人、领军人才,具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省以上先进水平的创新创业人才或创新团队带头人等市内顶尖、省内先进水平的高层次领军人才,承诺在我市工作3年以上的,给予每人一次性提供1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和150万元(税后)住房补贴。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的,每人每月发给0.8万元生活补贴。
(二)实施创新创业团队引进计划
2、围绕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振兴发展建设步伐,引进与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紧密,技术居行业内先进水平,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较好,能够引领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或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的创新创业团队。
A类,引进世界一流、国际顶尖水平,对我市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创业团队,承诺在我市工作3年以上的,分期给予3000万至1亿元专项工作经费和200万元(税后)住房补贴;
B类,引进国内顶尖、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创业团队,承诺在我市工作3年以上的,分期给予2000万至50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和200万元(税后)住房补贴;
C类,引进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创业团队,承诺在我市工作3年以上的,分期给予1000万至20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和100万元(税后)住房补贴;
D类,引进省内先进水平的创新创业团队,承诺在我市工作3年以上的,分期给予300万至5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和100万元(税后)住房补贴。
(三)实施名师名医引进计划
3、实施人才强教战略,引进一批全国优秀教师、模范教师、省特级教师称号;获得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委托评定的教学成果奖,或获得过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委托评定的教育教学科研优秀成果奖的教师;以及在省内同层次学校同学科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和知名度,教育教学成果在省内外产生广泛影响,作出过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给予引进的名教师每人年薪20万元、一次性住房补贴20万元,具体办法按照《汕尾市名校长名教师引进和管理暂行办法》(汕教【2016】73号)执行。
4、实施医疗卫生强基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引进一批适用性、紧缺类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给予引进卫生专业的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承诺在我市工作3年以上的,每人一次性住房补贴30万元,以合同年限分年发放;除按事业单位工资政策领取相应工资福利外,再给予每人每年20万元岗位津贴。
(四)实施博士后工作站、“人才驿站”等人才载体聚集高层次人才计划
5、发挥企事业单位引才、用才的主体作用,鼓励教育、卫生等企事业单位申办博士后工作站和“人才驿站”。推动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进入我市重点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博士后工作站、人才驿站就业创业。经报上级审批后,每新建一个博士后工作站,一次性补贴20万元建站资金和20万元的科技项目补贴。对进入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后研究员,每人每年给予生活补贴20万元。博士后出站后继续留在我市并签订工作合同5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每人15万元住房补贴。
6、支持外籍(境外)和有留学经历的博士毕业生在我市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财政分两年给予进站博士后每人60万元生活补贴,出站后留在我市工作并签订工作合同3年以上的,给予每人40万元住房补贴。
(五)实施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副高专业技术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7、积极鼓励硕士研究生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到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创业。对新引进到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就业创业,承诺在我市工作3年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海外留学人员)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发放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每人一次性5万元、硕士每人一次性2万元,其中,到县(市、区)工作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青年博士给予每人20万元。
对新引进到我市急需紧缺的新兴支柱产业、金融服务业、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等符合要求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承诺在我市工作3年以上的,给予每人每月增加2500元的住房补贴。
8、积极鼓励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就业创业。对新引进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就业创业,承诺在我市工作3年以上的副高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发放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人一次性5万元、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人一次性2万元,其中,对新引进到我市乡镇具有正高或副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8万元岗位补贴。
(六)实施大学生引进人才计划
9、结合我市振兴发展的需要,大力引进本科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我市新兴产业、支柱产业紧缺急需的大专学历高校毕业生,为我市企业培养和储备人才。对到我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免费参加公益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享受创业资助、小额贷款担保等就业创业优惠政策。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等提升就业能力,每人每月按我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为6个月。
(七)实施高技能人才引进计划
10、积极引进和培育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对新增高级技师给予每人资助生活补贴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