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电子商务,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军工业,传统实业,汽车制造业,化工产业
申报条件
(一)遴选范围
重点遴选制造业中小企业,优先遴选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业、核心基础产业工艺技术,以及基础软件等领域的中小企业。
(二)遴选条件
申报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依法在汕头市境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
2.企业主营业务和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
3.企业上年末总资产1000万元以上;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为正增长且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利润总额为正数。
5.企业近两年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
还应满足以下至少一类评价指标:
1.专业化评价指标。企业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主导产品为大企业、大项目的关键零部件、元器件或重要配套产品。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50%以上;或拥有行业领军人才、省或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企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员工数占企业员工总数的20%以上。
2.精细化评价指标。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拥有自主品牌;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未有标准除外;已建立规范化的顾客满意度测评机制或产品追溯体系。
3.特色化评价指标。企业具有行业或区域的独特性。拥有地域特色的产品或服务,且能利用特有的资源进行研发生产;掌握独有、可持续的工艺、技术或配方;有效期内的“中华老字号”、驰名商标等。
4.新颖化评价指标。企业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并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获得1项(含)以上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5项(含)以上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或主持(参与)制(修)订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或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研究院、企业工程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