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认定-B类

来源: 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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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互联网,软件,集成电路,新能源与节能,高端装备,机器人,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设计,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建筑业,产业园,航空航天,海洋产业,生态修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科研单位,高技术服务,军工业,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新引进到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工作的人才(柔性引进人才须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协议,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B类重点产业人才: (一)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广东省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和广东省领军人才、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 (二)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的人才: 1.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完成人前3名,省部级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完成人前3名,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完成人前3名; 2.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3.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4.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及优胜奖; 5.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 (三)近5年,担任过以下职务的人才: 1.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排名前2名的副主任,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2.省、部(重点)实验室(已通过验收)主任。 (四)个人年度税前工资薪金100万元以上的人才。 (五)担任上一年度纳税额超3000万元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负责人或首席技术专家的人才。一家企业不超过1名。
扶持标准
享受30万元的安家补贴,安家补贴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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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http://www.foshan.gov.cn/zwgk/zfgb/szfgfxwj/201704/t20170407_61590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