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选拔

来源: 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年龄在5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申报当年1月1日),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适当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学历,不受职称限制),连续在佛山市全职工作3年以上。 (三)符合国家、省、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近5年承担1项以上省级重大项目及1项以上市级重大项目,或3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或领衔省级及以上高层次创新团队,领导省级及以上创新基地或重点学科建设的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 二、创业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二)为在佛山创办单位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连续在佛山市全职工作2年以上。 (三)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建科技单位,且是单位核心专利技术或科技成果持有者。创办的单位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对产业发展具有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四)创办的单位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获得风险投资1000万元以上,或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三、青年拔尖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申报当年1月1日),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适当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学历,不受职称限制),连续在佛山市全职工作3年以上。 (三)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近5年主持2项以上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2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 (四)课题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有重要发展创新前景。课题研究成果具有较大的创新性,产业化前景好,对佛山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科技发展具有推动作用。
扶持标准
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扶持期为3年。已获得我市其他市级人才专项扶持资金且金额超过100万元的人才,只授予其相应的荣誉称号,不给予资金扶持;已获得我市其他市级人才专项扶持资金但金额不足100万元的,核定补足差额。
申报材料
1.创新领军人才: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项目批件、聘书和验收结果佐证材料、任职佐证材料、有关业绩成果(奖项、专利)或荣誉证书或正式文件、社保缴纳凭证、个人纳税凭证等复印件。 2.创业领军人才:单位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单位章程、身份证(护照)、个人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自主知识产权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单位近一年的财务报告等复印件。 3.青年拔尖人才: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立项通知书和项目合同、个人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有关业绩成果(奖项、专利)等复印件。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佛山市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方案》《佛山市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选拔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http://hrss.foshan.gov.cn/gkml/bmwj/gfxwj/content/post_27028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