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引进港澳台人才补贴

来源: 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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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申请条件: 1.符合我市发布的《佛山市全职新引进领军人才目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操守和社会责任感,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3.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并全职在佛山工作。其中,国内人才须经我市党委、政府人才部门办理市外人才引进手续;外籍人才须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件,国(境)外人才每年在佛山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9个月; 4.参保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缴纳地在佛山市;
扶持标准
补贴标准及期限: 1.全职新引进的领军人才,给予400万元(国家级)、300万元(省级)、200万元(地方级)的安家补贴; 2.世界领先的战略科学家,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安家补贴上不封顶; 3.全职新引进博士每人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全职新引进博士后每人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对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全职新引进博士和博士后再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 4.未经我市党委、政府人才部门办理人才引进手续,但带高新技术研发成果、专利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新来我市成功创办企业的港澳博士、博士后,个人实缴出资额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规划布局,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以佛山为主要纳税地,视同全职新引进,可享受上述博士博士后人才扶持补贴。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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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佛山市扶持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http://hrss.foshan.gov.cn/gkmlpt/content/5/5008/post_5008922.html#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