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资助

来源: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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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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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
申报条件
本办法资助对象为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以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资助对象近三年无被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或恶意商标申请行为,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资助对象有特别要求的,由申报指南文件确定。
扶持标准
(一)在佛山行政区域内新登记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不含分支机构),经营满2年,拥有至少3名专利代理师,且为区域内50家以上企业提供专利商标代理申请的,给予一次性资助10万元。 (二)鼓励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佛山,优化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质量和水平。对国内外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分支机构,经营满2年,且服务区域内企业50家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资助1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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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佛山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第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http://fsamr.foshan.gov.cn/gkmlpt/content/5/5193/post_5193061.html#34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