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和补助

来源: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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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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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军工业
申报条件
整体迁入核实申请和现场核查 (一)原企业注册地在佛山市外的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佛山市后,应向所属区科技管理部门提交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情况核实申请,并提供认定当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协助开展核查。 (二)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在收到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情况核实申请后,到企业开展实地核查。 1.核查企业生产、研发活动情况。核查企业是否已正常开展生产、研发活动。 2.核查企业员工情况。核查企业员工数量与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的情况是否相近,企业员工是否已到位并开展工作。 3.核查企业有效知识产权情况。查看企业知识产权证书原件,核查企业有效知识产权数量与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的情况是否相近。 4.根据核查情况填写《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核查情况表》(见附件1),并与现场核查的照片报送给市科技管理部门。
扶持标准
我市对完成整体搬迁落户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
申报材料
(一)市外高新技术企业在完成整体迁入核实申请和现场核查程序后,应在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网完成相关系统变更操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向市科技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1.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 2.搬迁前营业执照副本; 3.搬迁后营业执照副本; 4.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 5.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二)已完成整体迁入申请和核查程序,且符合补助要求的企业,可申请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补助。 申请材料: 1.市外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补助申请表(见附件二); 2.迁入佛山市后的企业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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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市外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和补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http://fskjj.foshan.gov.cn//gkmlpt//content//4//4618//post_4618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