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总部企业落户扶持

来源: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申报时间: 2022/04/21-2022/05/16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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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申报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址在佛山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工商登记经营范围中有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所明确的行业类别(申请股权投资类企业除外)。 (三)经营管理完善,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近3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扶持标准
鼓励境内外资本市场IPO上市的文化创意产业总部企业集聚佛山,对2019年1月1日以后落户佛山的母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企业年度首次纳税超5000万元的,一次性予以500万元补贴。申请总部企业扶持的母公司,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在国内外管理的企业不少于3个,其中母公司为跨国公司的,在中国境内管理的企业不少于3个。 企业主营业务有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所明确的行业类别。 申报企业的入库行业代码必须是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中所明确的146个行业代码之一。
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的内容 1.申请书; 2.每一类专项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申报材料的要求 1.申报材料应规范制作。申报材料按顺序排列,并编好目录,标注页码; 2.申请表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书面材料报送。项目在通过网上初审后,申报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相关申报佐证材料按清单编号顺序排列(其中,编号相同的材料按照时间顺序排列),统一采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签字盖章(申请表封面、申报材料骑缝以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后按照属地原则,提交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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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佛山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www.foshan.gov.cn/gzjg/fswenhua/tz/content/post_52414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