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电子商务,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贸易
申报条件
(一)支持对象为符合条件的2021年重点外资企业,不包括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实施内容的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同级别政府专项资金。
(三)行业划分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世界500强企业以商务部业务系统信息数据为准;“2+2+4”产业集群详见附件1-5。
(四)注册资本没有新增的外资并购、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不属于奖励范围。
(五)资金评审工作中涉及本外币兑换的,按以下规则办理:
1. 企业出资原币为人民币的,以录入商务部系统的人民币数计算奖励金额。
2. 企业出资原币为外币或多币种出资的,以录入商务部系统的美元数计算奖励金额。
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公布,美元兑人民币2021年平均汇率按照6.45计算。
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四份,需逐份加盖企业公章,并按现有排序装订。
(一)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方向)申请表(2022年度)。
(二)企业申请报告。
(三)企业申报承诺书。
(四)企业出资情况表。
(五)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核准设立登记通知书》或《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六)由具备法定资质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FDI入账登记表。(复印件,如涉及多份验资报告或入账登记表的,请按时间先后排序)。
(七)企业信用记录报告(请于“信用广东”网站下载并打印)。
(八)针对第一条第(二)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奖励,除递交以上文件外,还需由企业所属行业协会出具项目符合我市发展“2+2+4”产业集群的有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