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支持引进总部企业

来源: 佛山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2022/09/02-2022/09/12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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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贸易,现代服务业,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1.项目的扶持对象需为在我市完成商事登记的独立企业法人或行业商(协)会; 2.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企业。
扶持标准
对2021年至2022年在我市新设立独立企业法人,消费数据纳入佛山统计的大型零售和电商平台企业,在项目完成期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以下简称纳统)的,并在项目完成期内,企业营业收入达3亿元及以上、对地方贡献150万元及以上的,按不高于企业营业收入0.2%给予奖励。企业获得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50万元。2021年新设立的汽车销售企业,已由其他专项政策扶持,本项不予以支持。
申报材料
(1)根据资金扶持类型,填写《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2); (2)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的注册地、时间、资本、经营范围、纳税情况等)、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介绍、项目开展情况、取得成效、下阶段工作思路),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申请报告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承诺书(附件3); (4)申报单位的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等)、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复印件; (5)企业营业收入、对地方贡献的情况说明; (6)本年度或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 (7)申报期内的完税证明; (8)“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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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fscom.foshan.gov.cn/gkmlpt/content/5/5382/post_5382246.html#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