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和省级人才配套资助

来源: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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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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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其他
申报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我市申报并成功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人才; 2、由市外迁入我市的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人选者; 3、入选“珠江人才计划”的团队和个人; 4、获得其他省级、国家级或以上荣誉和奖励。
扶持标准
对在我市申报并成功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人才,市财政按国家资助的1:1至1:2比例配套资助;由市外迁入我市的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人选者,由市财政按国家资助的1:0.5至1:1比例配套资助。对入选“珠江人才计划”的团队和个人,市财政按省财政资助的1:0.5至1:1比例配套资助。获得其他省级、国家级或以上荣誉和奖励的,可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定配套资助事宜。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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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

http://www.dg.gov.cn/007330010/0202/201811/906f226785ae4a74918b6ab9e82fc25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