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

来源: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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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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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一、受理范围 2018年纳入以下范围的在东莞市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2015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并于2018年12月31日以前在该单位工作满一年的人才: (一)成长型企业。具体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国家“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省市创新科研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大型骨干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在我市注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等。 (二)东莞市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含名誉试点企业)。 二、办理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在莞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3万元(含)。 (二)2015年1月1日之后引进,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企业工作时间满1年,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三)申请人年龄以引进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具体为: 1、本科、初级职称人才年龄不超过30周岁; 2、硕士、中级职称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博士、高级职称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四)已落户东莞。
扶持标准
(一)所在企业为成长型企业的,补贴标准为: 1、本科或初级职称:6000元/人; 2、硕士或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莞纳税额超过3万元(含)的人才:1万元/人; 3、博士或高级职称:2万元/人。 (二)所在企业为“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的(含名誉试点企业),补贴标准为: 1、本科或初级职称:12000元/人; 2、硕士或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莞纳税额超过3万元(含)的人才:2万元/人; 3、博士或高级职称:4万元/人。 新引进人才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市财政有关人才政策待遇,重复部分予以核减。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基本材料和资格材料,要求制作成PDF或JPG格式并上传至申报系统。 (一)基本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 2、申请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参保人险种缴费明细表》; 3、申请人在莞开户银行卡。 (二)资格材料(或条件之一)。 1、具备初级以上职称。 提供材料:初级以上职称证书。证书原则上应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的“专业技术资格查询”栏目或“东莞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查验。不能在该栏目作出查验的,请按以下要求操作:(1)广东省内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的证书和经参加考试合格取得的证书可通过考试发证机关官网查验的,予以认可;未能查验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2)广东省外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的职称证书,须先到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办理职称确认。 2、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 提供材料:本科以上学历证书(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其相应的认证证书或网上验证截图。 3、在莞年缴个人所得税超过3万元(含)。 提供材料:2018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复印件(由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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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2019年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申报公告

http://zwgk.dg.gov.cn/007330096/0801/201907/0a4371abb4c44056971342ecd175f3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