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军工业,其他
申报条件
本次征集的创新科研团队项目包括战略科学家团队项目和省市创新科研团队项目,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东莞市战略科学家团队:
1、团队带头人:自然科学领域的诺贝尔奖获得者、我国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或具有相当水平的一流战略科学家。
2、团队成员:战略科学家团队须由2-3个二级团队组成。每个团队不少于3名核心成员,每个核心成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核心成员的平均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申报主体:由团队带头人或核心成员参股、在我市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作为主申报单位。申报时团队如未在莞成立公司的,可以团队名义提交申报资料,获立项后在东莞成立企业。团队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或“货币出资+技术入股”,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带头人及核心成员总占股比例不少于35%,成立的企业注册资金(实缴)不少于1000万元。
4、工作时间:项目实施期原则不超过5年。带头人或院士每年在莞工作时间不少于30日,团队核心成员须全职(每年9个月以上)在莞工作。
省市创新科研团队
1、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诺贝尔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及创新团队项目入选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全职来粤/莞工作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2、核心成员: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4名核心成员组成,首次来粤/莞工作时间不早于2018年1月1日,均为国(境)外、省市外引进,优先支持从国(境)外引进的团队。团队成员平均年龄不超过55岁。鼓励海外优秀青年人才组建团队,所有成员年龄均不超过45周岁。
3、申报主体:我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高校院所或新型研发机构。单位运营情况良好,能为团队项目研发及产业化提供资金、场地等配套保障。如属创业类团队,且尚未在我市注册成立公司的,可先以团队名义提交申报资料,获立项后应在6个月内完成公司注册。
4、工作时间:项目实施期为5年。带头人、第一、第二核心成员应全职(5年合计990天起)在申报单位工作,其余核心成员可以兼职(5年合计660天起)在申报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