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

来源: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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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金融业,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评定,且符合相关要求的特级类、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人才。
扶持标准
按特色人才上年度在我市缴纳的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80%的标准进行补贴,同时人才获得的补贴资金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缴纳税率为20%的个人所得税;补贴时间从被认定、评定为特色人才且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当月算起,为期最长三年(36个月),每人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材料
1.截止2020年12月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有汇算清缴或者年度汇缴情况才提供); 2.个人身份证明; 3.个人银行账户(必须为一类账户,需在复印件上备注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和开户所在地银行支行一建议提交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分行账户); 4.《东莞市特色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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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2021年东莞市特色人才住房补贴、个人所得税补贴、引进特色人才奖励、创业贷款贴息申报公告

http://dghrss.dg.gov.cn/xwzx/gsgg/tzgg/content/post_35314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