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学费补助

来源: 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一、申请条件 1、已被我市与高校院所开展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东莞专项)录取且完成注册缴纳学费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2、已在我市进行联合培养,且与相关单位签订联合培养协议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3、已于2021年10月15日前完成现场报到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4、已提交2021年度第三季度相关月份月度小结,修完相应网络课程学分(自2019年10月开始,培养期内每月须至少修满4个学分),并完成2021年度第三季度研究生科研季度评估工作的在莞培养非全日制研究生(此项仅针对在莞培养满3个月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申请期限 本次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补助申请期限为2018级、2019级和2020级。
扶持标准
按照联合培养高校核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的50%给予补助,原则上每年补助标准不高于全日制研究生补助标准,按学习年限进行补助,最长不超过3年。
申报材料
1、《东莞市非全日制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学费补助申请表》; 2、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首次申请须提供); 3、学费缴纳凭证原件;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更新日期为申请补助当月(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 5、到岗证明(首次申请或已更换培养单位须提供,附件6); 6、其他需补充的材料。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受理2021年东莞市非全日制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补助资金申请的通知

http://dgstb.dg.gov.cn/dgyjs/newsshow.aspx?id=79be1790-021e-400f-b84b-ef75f597c237&t=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