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引进综合补贴

来源: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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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高技术服务,建筑业,农业,传统服务业,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申报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引进综合补贴的高技能人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我市首个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起始时间在2018年1月1日之后,申请时申请人为非财政供养人员(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在我市现任职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至少满1年且社会保险为正常缴费状态; 2.2018年1月1日之后在我市首次缴交社会保险前已取得 《东莞市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中所列职业(工种)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在现任职单位所从事的岗位工作内容与所申请补贴的工种密切相关且技能级别相符; 4.未享受过我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待遇、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或其他人才引进综合补贴。
扶持标准
按一级(高级技师)10000元/人,二级(技师)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引进综合补贴。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和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园区)财政按5:5的比例分担。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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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引进培养资助办法》的通知

http://dghrss.dg.gov.cn/zcfg/jnrc/content/post_31674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