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交通费补助

来源: 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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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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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一、申请条件 1、已被我市与高校院所开展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东莞专项)录取且完成注册缴纳学费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2、已在我市进行联合培养,且与相关单位签订联合培养协议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3、已于2021年10月15日前完成现场报到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4、已提交2021年度第三季度相关月份月度小结,修完相应网络课程学分(自2019年10月开始,培养期内每月须至少修满4个学分),并完成2021年度第三季度研究生科研季度评估工作的在莞培养非全日制研究生(此项仅针对在莞培养满3个月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申请期限 本次非全日制研究生交通费补助申请期限为2020、2021年度。
扶持标准
研究生来莞培养(实践)一年内可报销一次高校与东莞的往返交通费,报销票种为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以及汽车票,其他交通工具不在报销范围内。
申报材料
1、《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交通补助申请表》; 2、车票原件(粘贴在车票原件粘贴处的空白位置上); 3、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东莞开户)复印件(首次申请,须在复印件填写银行卡号并签字); 4、其他需补充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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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受理2021年东莞市非全日制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补助资金申请的通知

http://dgstb.dg.gov.cn/dgyjs/newsshow.aspx?id=79be1790-021e-400f-b84b-ef75f597c237&t=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