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邑工匠”认定

来源: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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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军工业,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我市“首席技师”(在享受政府津贴期内的“首席技师”除外)、“名城名匠”、技师工作站内具备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具有同等技能水平)的技术技能人才,在东莞依法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成为“莞邑工匠”的申报人: 1.在技术发明、科技攻关方面有突出贡献,至少取得一项发明专利或两项实用新型专利并已开发应用; 2.在编制国家、行业标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3.在近3年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奖项; 4.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二)申报项目要求。“莞邑工匠”采取个人带项目的形式申报。申报人所带的项目内容必须包含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攻关两个子项目。技能人才培养主要包括师带徒、职业培训、技能竞赛等;技术攻关主要包括生产设备改良、工艺改进、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等。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一)《东莞市“莞邑工匠“项目申报书》,盖有所在单位公章的PDF扫描文档及word文档各一份; (二)《“莞邑工匠”申报人业绩成果情况表》,盖有所在单位公章的PDF扫描文档及word文档各一份;汇总申报材料形成电子文档以申报人姓名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暂不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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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2020年东莞市“莞邑工匠”申报通知

http://zwgk.dg.gov.cn/007330096/0801/202003/e627bb845c074801a8df21d5746341d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