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企业家首席科学顾问计划

来源: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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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集成电路,电子信息
申报条件
(一)在东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中担任董事长、董事会主席、总裁、总经理。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无违法违规记录,具有爱国、敬业和奉献精神,本人在企业和社会上具有良好的形象和人格魅力,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三)在促进企业发展,强化企业管理,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保持企业持续发展等方面表现突出。 (四)所经营管理的企业属于我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会前重点征集新材料领域),并符合以下条件: 1.满足“四有一无”,即对高端创新资源有强烈需求、有一定规模实力、有较强研发能力、有社会责任感,守法经营,过往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支持社会公益事业,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2.企业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产品技术含量高,拥有驰名、著名商标,或自主专利技术,在企业现代化管理、公司治理、人力资源开发、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 3.企业建有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或者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近两年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平均比例不低于5%;有明确的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对行业发展有一定影响的产学研合作需求。 4.企业配置有满足相关科研活动的基本条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研发设备;研究开发经费有保证。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家需填写《制造业企业家首席科学顾问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盖章扫描后发送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或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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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科技局关于支持开展2021年制造业企业家首席科学顾问计划的通知

https://www.dggxxh.com/dynamic/noticeDetail?id=3660&col=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