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军工业,传统实业,汽车制造业,集成电路,化工产业,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互联网,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高技术服务,科技中介,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采矿业,建筑业,软件,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凡在我市注册登记的企业、行业协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经认定为市级以上公共技能实训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报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
(一)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
申报单位有1名在生产、技能教学等一线岗位工作并能起引领带动作用的技师、高级技师或具有绝技绝活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作为领办人(申报时领办人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
1.获得市级以上相应技能人才奖项者。
2.有重大技术发明或者重大技术革新成果,或将所掌握的高超技能用于实际生产经营、教学,明显提高生产效能、教学质量,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和技术攻关,或在职业(技工)教育课题研究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重大技术难题。
4.积极传承技能技艺,带出的徒弟多、技能水平高,为培养紧缺型技能人才作出一定贡献或在传承传统技艺上作出较大贡献。
(二)有保障运行的条件
1.企业: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且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有相应的技能大师工作室配套管理制度和具体可行的工作规划。
2.行业协会:本行业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且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具备本行业技能培训资质,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行业本部要有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技能实训场地;有相应的技能大师工作室配套管理制度和具体可行的工作规划。
3.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公共技能实训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单位:注重技能实训教学,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实训场地不少于1000平方米;有相应的技能大师工作室配套管理制度和具体可行的工作规划。
(三)有立项项目
结合本办法技能大师工作室职责任务要求,申报时至少有一个技能人才培养或技术攻关项目纳入工作室实施。
扶持标准
(一)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单位可一次性获得10万元启动资金,主要用于设备设施、材料、项目规划、技术服务等基础工作的投入。
(二)根据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项目、职业(工种)类别、产业的不同划分A、B、C类,培育建设期满后经考核验收合格的,按A、B、C类分别给予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单位40万元、30万元、20万的一次性奖励。
(三)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单位可被优先推荐申报省、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对被评为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设立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对培育建设期满后经考核验收合格的,给予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5万元、技能大师工作室其他成员(最多5人)2万元/人的奖励。
(五)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可按规定申领东莞市优才卡,根据有关规定,享受多项优惠待遇或服务。
(六)优先推荐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申报东莞市技能领军人才。
(七)对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的技能人才,按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享受我市技能培训政策的相关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