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引才补贴

来源: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1/12/10-2022/01/1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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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根据用人单位在上年度新引进研发人才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年度薪酬等条件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引才补贴。 新引进研发人才的基本条件: 1.新引进研发人才在成功入库的用人单位工作; 2.新引进研发人才满足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初级以上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年度工资薪金收入不少于20万元等条件之一; 3.在所在单位的技术研发部门、项目、技术和产品研发团队等从事研发和技术技能活动或为相关研发活动提供服务,且上一年度内(指2020年1月1日至200年12月31日)在我市首次就业的人才。
扶持标准
(一)新引进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年度工资薪金收入额不少于30万元的人才的,给予用人单位10000元/人的引才补贴。 (二)新引进4名以上具有硕士学位、中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或年度工资薪金收入额不少于20万元的人才,给予用人单位5000元/人的引才补贴。 (三)新引进8名以上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获得学士学位、初级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人才,给予用人单位2000元/人的引才补贴。 新引进研发人才如在国(境)外世界知名大学获得博士或硕士学位的,相应的引才补贴按照博士20000元/人、硕士10000元/人的标准执行。
申报材料
1.2020年度东莞市研发人才用人单位引才补贴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劳动合同; 4.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技师职业资格及核验网址截图; 5.个人所得税完税记录(2020年度)及银行流水记录证明; 6.职称或学位证书网上核验截图; 7.社保清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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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2021年东莞市加强研发人才引进培养奖励申报公告

http://dghrss.dg.gov.cn/xwzx/gsgg/tzgg/content/post_36817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