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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引才补贴

来源: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1/12/10-2022/01/1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用人单位进行柔性引才,用人单位在与柔性引进人才签订合作协议或工作合同时,应明确其每年累计在莞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0天,且不超过183天;每年累计在莞工作时间不在规定时间段内的不予扶持。用人单位应于协议或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逾期不予受理。 柔性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 柔性引进人才是指由符合基本条件的用人单位通过课题研究、项目合作、兼职聘用、咨询顾问、技术指导等形式从市外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才对象可不受国籍、户籍、人事档案关系、缴纳社会保险等限制,但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从事重大项目或关键技术的研究工作,且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且在国内外大型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的关键岗位从事科研开发或技术应用工作5年以上,并掌握先进技术的专业人才。 3.在国内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在相关领域的企业或公共服务机构从事技术工作5年以上,能解决用人单位关键核心技术或产品生产工艺难题的技能人才。
扶持标准
柔性引才补贴采取后补贴的方式,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引进人才的相关薪酬和费用,再按本办法规定申请柔性引才补贴,其中柔性引进人才每年在莞工作30-60天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的补贴;每年在莞工作61-183天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人的补贴,每家用人单位每年补贴名额不超过3人。
申报材料
1.柔性引才补贴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护照证件; 3.合作协议或工作合同; 4.条件1在国内外高校、科研所出具的任职证明及个人履历; 5.条件2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含认证证明),以及提供在国内外大型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出具的任职证明(须从事科研开发或技术应用工作满5年以上); 6.条件3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及核验网页界面截图,提供相关领域的企业或公共服务机构出具的任职证明(从事技术工作5年以上); 7.银行流水记录证明或其它佐证材料; 8.护照上出入境登记时间证明材料(仅需海外人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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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2021年东莞市加强研发人才引进培养奖励申报公告

http://dghrss.dg.gov.cn/xwzx/gsgg/tzgg/content/post_36817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