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类技能领军人才-一类

来源: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8/02-2022/08/3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军工业,传统实业,汽车制造业,集成电路,化工产业,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互联网,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高技术服务,科技中介,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采矿业,建筑业,软件,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服务于我市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生产或教学一线,从事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申报对象不受学历、户籍、国籍限制。 二、认定条件 技能领军人才申报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精湛的操作技能,具有对产品精雕细琢、追求极致的“工匠精神”,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民间传统技艺传承方面有突出贡献,或在技能竞赛方面成绩突出,年龄在60周岁以下(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含)计算周岁),民间传统技艺人才不受60周岁年龄限制。申报评定类技能领军人才在申报时需已全职在我市工作,且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累计1年以上。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定类技能领军人才: (一)世界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奖,以及国家、省、市职业技能竞赛相应奖项获得者; (二)技能类相关称号获得者; (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获得者; (四)东莞市民间传统技艺(民间匠人)传承人; (五)其它技术革新成果、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等领域成效显著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 三、认定类别 一类技能领军人才。指具有顶尖的技术技能造诣,在国家级及世界级的技能人才评选或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相关荣誉、奖项,在行业企业的发展中,做出杰出贡献且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技术技能人才。 四、认定范围 1、近五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获得者;获得国家职业技能竞赛一类前五名成绩获得者、二类前三名成绩获得者; 2、近五年国家级技能类称号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以及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3、近五年其它技术革新成果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等领域成效显著的项目负责人:国家级工艺攻关和技术革新项目的主持人、国家级职业规范(职业标准、题库)开发的项目主持人、主编出版国家级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和专著3本以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专利成果、工艺革新成果的项目负责人、指导选手获得国家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全国技能竞赛前5名的专家。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1、《东莞市技能领军人才认定评定申请表》; 2、技能业绩证明材料(如所获专利、技能类奖项、技术成果、业绩等情况相关证明); 3、与东莞注册企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保/个税累计一年以上证明; 4、其他情况证明材料(非必须); 5、外国人就业证(仅未取得定居权且在中国境内依法就业的外国人需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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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2022年东莞市技能领军人才申请公告

http://dghrss.dg.gov.cn/xwzx/gsgg/tzgg/content/post_38499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