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类技能领军人才-三类

来源: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8/02-2022/08/3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军工业,传统实业,汽车制造业,集成电路,化工产业,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互联网,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高技术服务,科技中介,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采矿业,建筑业,软件,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服务于我市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生产或教学一线,从事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申报对象不受学历、户籍、国籍限制。 二、认定条件 技能领军人才申报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精湛的操作技能,具有对产品精雕细琢、追求极致的“工匠精神”,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民间传统技艺传承方面有突出贡献,或在技能竞赛方面成绩突出,年龄在60周岁以下(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含)计算周岁),民间传统技艺人才不受60周岁年龄限制。申报评定类技能领军人才在申报时需已全职在我市工作,且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累计1年以上。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定类技能领军人才: (一)世界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奖,以及国家、省、市职业技能竞赛相应奖项获得者; (二)技能类相关称号获得者; (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获得者; (四)东莞市民间传统技艺(民间匠人)传承人; (五)其它技术革新成果、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等领域成效显著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 三、认定类别 三类技能领军人才。指具有精湛技能,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类人才评选或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相关荣誉、奖项,在单位的发展中,做出积极贡献并得到单位优秀评价、具有带动作用的技能人才。 四、认定范围 1、近五年获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2、近五年获市级技能类称号获得者; 3、东莞市民间传统技艺(民间匠人)优秀传承人;(具体工种参考工会非遗认定目录) 4、具备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 5、东莞市技师工作站站长(或技术技能带头人); 6、东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7、近五年有参与其它技术革新成果和技能人才培养等项目的:省级工艺攻关和技术革新项目的主要参与人(前三)、省级职业规范(职业标准、题库)的项目主要参与人(前三)、市级职业规范(职业标准、题库)开发的项目主持人、主编出版国家级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和专著1本以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以及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专利成果、工艺革新成果的项目负责人。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1、《东莞市技能领军人才认定评定申请表》; 2、技能业绩证明材料(如所获专利、技能类奖项、技术成果、业绩等情况相关证明); 3、与东莞注册企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保/个税累计一年以上证明; 4、其他情况证明材料(非必须); 5、外国人就业证(仅未取得定居权且在中国境内依法就业的外国人需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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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2022年东莞市技能领军人才申请公告

http://dghrss.dg.gov.cn/xwzx/gsgg/tzgg/content/post_38499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