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符合条件的市内高等院校(含有条件的技师学院)、科研机构(实验室、研究院所、重大科学装置、新型研发机构)、企事业单位等。
二、申请要求
(一)东莞市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的科技人员。
(二)东莞市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应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1.派出单位负责组织动员科技特派员申请入库,审核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出具初审意见。
2.为驻点单位推荐合适人选,促成精准匹配和对接,配合对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3.制订支持科技特派员创新的制度措施,确保派出的科技人员享有与原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4.建立健全东莞市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管理制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