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注册

来源: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2022/08/19-2022/09/3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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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符合条件的市内高等院校(含有条件的技师学院)、科研机构(实验室、研究院所、重大科学装置、新型研发机构)、企事业单位等。 二、申请要求 (一)东莞市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的科技人员。 (二)东莞市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应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1.派出单位负责组织动员科技特派员申请入库,审核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出具初审意见。 2.为驻点单位推荐合适人选,促成精准匹配和对接,配合对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3.制订支持科技特派员创新的制度措施,确保派出的科技人员享有与原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4.建立健全东莞市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管理制度措施。
扶持标准
1.市级财政对立项项目按每项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予资助。资助资金分两期拨付,项目签订合同后拨付第一期50%,绩效考核通过后拨付第二期50%。 2.项目资助资金拨付至派出单位,由派出单位按要求拨付给科技特派员使用。
申报材料
1.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申请管理系统2.0(http://dgstb.dg.gov.cn/egrantweb/)填写并提交申请书。首次申请需注册新帐号。 2.经市科技局网上审查通过后一周内,申请单位打印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4份),按顺序合并用线装订成册、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手工或打印编写页码),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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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科技局关于受理东莞市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注册申请的通知

http://dgstb.dg.gov.cn/gkmlpt/content/3/3861/post_3861856.html#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