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实施“创梦东莞”计划,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给予综合补贴,促进本科、初级职称和技师人才来莞创新、创造、创业、创梦。
(一)受理范围
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新引进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或已具备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的人才。
(二)办理条件
1.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引进前已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或已具备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引进时间按以下方式界定:
(1)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的条件类别申领综合补贴的人才,引进时间以其取得相应学历(或学位)后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
(2)以其他条件类别申领综合补贴的人才,引进时间以其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
2.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3.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4.申请人属于被派遣劳动者的,除须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1年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2)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1年。
(3)近1年以来,以劳务派遣形式在我市用工单位累计工作满6个月,且申请综合补贴时仍在我市用工单位工作。
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护照;
三、资格证明:
1.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位(或境外的学士学位):本科学历或学位毕业证书原件、相应认证或网上查验截图;
2.初级职称(含按国家规定可聘任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可对应相应层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资格)证书、网上查验截图、职称评定表(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入各级人社(事)部门授权或委托行业或用人单位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承诺书;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
四、个人完税记录证明;
五、劳动合同;
六、在莞开户银行卡;
七、户口本(非必要材料);
八、其他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