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人才引进培养专项-综合补贴

来源: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9/06-2022/10/2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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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实施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全面扩大创新人才流入,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给予综合补贴。 申领综合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引进时间以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 2. 引进前已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引进前已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引进前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3万元以上; 3. 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起始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4. 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扶持标准
1.正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给予最高30万元/人补贴额度,按4:3:3比例分3年发放; 2.副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给予最高20万元/人补贴额度,按4:3:3比例分3年发放; 3.中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给予最高6万元/人补贴额度,按5:5比例分2年发放; 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给予最高6万元/人补贴额度,按5:5比例分2年发放; 5.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给予最高20万元/人,按4:3:3比例分3年发放。 6.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给予最高6万元/人,按5:5比例分2年发放; 7.上年度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3万元以上,给予最高2万元/人,一次性发放。 具有我市户籍的人才按最高补贴额度的100%补贴,不具有我市户籍的人才按最高补贴额度的40%补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本科: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相应认证或网上查验截图;硕博士:硕博学位证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相应认证或网上查验截图;初级以上职称:职称(资格)证书、网上查验截图、职称评定表(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各级人社(事)部门授权或委托行业或用人单位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承诺书; 4.完税证明、网上查验截图; 5.劳动合同; 6.户口本; 7.在莞开户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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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2022年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能力提升培养资助和见习补贴申报公告

http://dghrss.dg.gov.cn/xwzx/gsgg/tzgg/content/post_38711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