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来源: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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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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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军工业,贸易,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补贴条件: 1.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 2.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12个月内,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
扶持标准
补贴标准: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补贴期限: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
申报材料
1.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招用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招用人员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初创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东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 6.《初创企业招用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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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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