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东莞赛区)

来源: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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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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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军工业,其他
申报条件
(一)企业为东莞市内注册,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二)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三)企业2019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四)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10年1月1日(含)以后; (五)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9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8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企业只能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六)入围全国行业总决赛的成长组企业,必须在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时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对初创组企业不作此项要求; (七)前八届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八)同一企业不能同时参加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和港澳台赛,只能选择其一参赛,不接受重复报名; (九)历届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未获的省赛和国赛资助的项目可以参加本次省赛和国赛。 (十)非历届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须由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初选推荐。
扶持标准
(一)全国赛奖励 1.初创企业组 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2.成长企业组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往届已获得国赛一、二、三等奖奖励的不能重复申报。 (二)省赛行业赛奖励 每个行业决赛后,初创企业组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成长企业组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 对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的参赛企业给予创新创业补助。往届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方向)支持的参赛企业不再重复获奖,比赛成绩突出,符合条件的参赛企业可推荐晋级国家行业赛决赛。 (三)东莞配套奖励 1.晋级省赛决赛的企业配套奖励 对于晋级省赛行业决赛,并获得省赛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奖励的东莞企业,我局将进行配套奖励。 2.晋级全国赛的企业配套奖励 对于晋级全国赛,并获得国赛决赛一、二、三等奖奖励的东莞企业,将进行配套奖励。 3.项目落户奖励 对在莞落户的外市项目按照市内获奖项目配套标准给予奖励。 往届已获得赢在东莞大赛奖励的企业不能重复申请今年的东莞配套奖励,但可以申请省赛或国赛奖金;同时获得省赛和国赛奖励的企业,可叠加东莞配套奖励。 (四)其他支持政策 1.大赛合作银行择优给予贷款授信支持。 2.择优推荐给大赛合作投资基金、创投机构等。 3.择优推荐给大赛合作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4.大赛举办期间将组织配套服务活动,为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包括股改、并购和上市等方面辅导培训、投融资路演等。
申报材料
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网址:www.cxcyds.com)填写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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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八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东莞赛区)的通知

http://dgstb.dg.gov.cn/gkmlpt/content/3/3196/post_3196849.html#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