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奖补

来源: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军工业,其他
申报条件
一、资助对象 一是资助2018-2019年度参加“创客广东”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东莞地市赛的企业,推动其对接金融、科技、产业等方面的创业创新资源,协调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成果转化和落地孵化等公共服务; 二是2019年度入选“创客中国”大赛全国200强、全国24强和总决赛获奖企业。 二、扶持范围 (一)对接服务范围。企业购买第三方管理咨询、技术支持、设计研发、参展布展、宣传推广、电子商务、人才引进、服务外包、市场开拓、品牌建设、财税法律、培训策划等生产经营辅助服务行为。 (二)获奖补助范围:2019年度入选“创客中国”大赛全国200强、全国24强和总决赛获奖企业。
扶持标准
(一)对接服务资助标准。对2018-2019年度参加“创客广东”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东莞地市赛的企业,按照对接服务金额的20%予以事后奖补。具体补助比例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竞争性评审遴选后的额度等因素确定。本次申报事后奖补的对接服务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以发票等合法票据的时间为准)。 (二)获奖奖励资助标准。对2019年度入选“创客中国”大赛全国200强、全国24强和总决赛获奖企业予以事后奖补,单个项目补助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具体补助比例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竞争性评审遴选后的额度等因素确定。 (三)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专项资金(含省、市安排的专项资金)。
申报材料
(一)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奖补资金政策兑现申请表; (二)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奖补资金政策责任承诺书; (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不需提交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料);如果企业发生过事项变更的,还需提供《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四)对接服务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按明细表顺序提供): 1.企业与中介服务提供机构签定的服务协议或合同文件; 2.中介服务相应的正式发票; 3.项目相应的付款凭证和转帐凭证; 4.服务成果证明材料。 (五)获奖补助提供以下证明材料:2019年度入选“创客中国”大赛全国200强、全国24强和总决赛获奖证书。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im.dg.gov.cn/imdg/xmsbz/201911/6d63eeca2a0046068f9d85fbadf506d9.shtml?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