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金融业,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
根据《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以下筒称《实施办法》)认定、评定的特色人才在莞所创办的获得银行机构贷款的企业。绝对控股(占股50%以上)的在《实施办法》实施期间创立的,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获得银行机构贷款的企业。
2、申报条件
申请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由特色人才本人绝对控股(占股50%以上),于《实施办法》实施期间创办。
(2)申报企业是在东莞市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能提供年度审计报告,且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特色人才本人。
(3)企业依法经营,从事的产业和借款投向的项目要符合国家、省、市的政策导向,并由推荐特色人才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确认。
(4)所申请企业未获市财政其它贴息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