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创新创业人才资助

来源: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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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军工业,其他
申报条件
主动对接港澳台创新资源,吸引港澳台青年来莞创业发展,引进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数量达到300人以上,建设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联合培优基地10个以上,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参加市级或以上科技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
扶持标准
1、最高给予30万元创业启动经费。 2、鼓励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在联合培优示范基地创办企业。对经认定的港澳台孵化载体给予最多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联合培优基地每引进一名港澳台人才入驻并创立科技企业(以担任法人代表或占股5%以上为准),可给予基地最多不超过3万元的奖励。对于自筹资金不足且创办三年内的创业项目,可申请最高额度为20万元的创业贷款,自贷款批准之日起给予最长三年的贷款贴息。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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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

http://www.dg.gov.cn/007330010/0202/201811/906f226785ae4a74918b6ab9e82fc25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