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外贸稳定发展专项-优质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产支持

来源: 东莞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军工业,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我市增资扩产的外资生产制造项目(园区平台开发、房地产及物业管理、仓储物流、金融业及类金融项目除外),2020年实际外资(已纳入统计且不含外方股东贷款)达500万美元及以上。
扶持标准
按实际外资金额每100万美元奖励5万元的标准,每家企业最高支持150万元。
申报材料
1.登录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http://dgboc.dg.gov.cn/zxzj),提交该系统打印、且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申请文件及承诺书原件; 2.本次项目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提供原件核对); 3.项目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提供原件核对); 4.历次验资报告汇总表(加盖公章); 5.若企业申请的外资生产制造项目的境外投资者出资方式是利润再投资(利润转增资),需要补充提供的资料有: (1)出资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提供原件核对); (2)向商务部门申报的年度报告(在年报系统上打印,加盖公章) (3)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后利润证明(加盖公章和提供原件核对) 注意:利润转增资的项目,年报系统需显示有利润,且在系统上申报登记的利润金额不能小于本次转增资的金额。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东莞市商务局关于落实东府〔2020〕22号、东府办〔2020〕33号文件的相关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dgboc.dg.gov.cn//gkmlpt//content//3//3213//post_3213211.html#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