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 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项目(贷款贴息)

来源: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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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机器人,高端装备
申报条件
1.在东莞市内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规范,依法纳税的装备制造业企业。 2.项目实施地在东莞市境内,属于2014年及以后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项目,符合《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聚焦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粤经信珠西函﹝2017﹞87号)重点发展方向(工作母机类制造业、新能源汽车、机器人、高端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通用航空及卫星应用、节能环保装备、光电装备、高端医疗装备)的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此外,支持具有本地特色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及配套产业项目纳入政策扶持范围。 3.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期内有贷款(指银行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政府融资平台借款等)。 4.2014年1月1日以来,申报单位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5.项目未申报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如重复申报,应提供重复申报情况说明)。 5.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扶持标准
本专题以贴息方式扶持。具体标准如下: 1.贴息率根据资金预算等因素确定,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2.予以贴息的借款总额不超过项目完工形成的固定资产总额的70%。其中:投资额为1000万(含)—1亿元之间的,贴息1年;投资额为1亿(含)—5亿元之间的,贴息2年;投资额5亿元(含)以上的项目,贴息3年。单个项目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3.符合条件的项目正式动工后,项目固定资产已投资额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0%,可申请首期贴息资金(不超过贴息资金总额的50%)。项目已建成投产或试产成功后,可申请第二期贴息资金(贴息资金总额的其余部分)。 备注:予以贴息的借款指银行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政府融资平台借款等。项目固定资产指厂房、设备等基础设施,土地资产和非生产性交通运输设备不属于固定资产,但可计入项目投资总额,核算固定资产奖补资金时应扣除土地、非生产性交通运输设备等资产。
申报材料
1.以贴息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专题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1-3)。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未更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版本的,须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项目立项佐证材料(证明申报项目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 4.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税审报告)或2017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5.本申报项目的专项审计报告。 6.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投入明细表(附件6)。 7.项目厂房、设备投入相应的合同、发票(报关单)和银行付款凭证(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 8.项目实施效果评价指标的必要材料,如项目实施前后用工人数、生产效率、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经济效益等证明材料。 9.每台设备的整机照片及每台设备的铭牌照片。申报厂房的,提供厂房照片。 10.项目申请承诺书(附件2)。 11.企业近三年自主知识产权佐证材料(如:专利、版权登记、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工业设计、制定标准、奖励等各类成果)。 12.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4)。 13.符合贴息范围的借款合同、相对应的借款合同借记凭证(借款借据、记账凭证)及利息扣款单等凭证(申请贷款贴息项目方提供,提交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并填写好项目借款明细表)。 全套申报材料应当编写封面(附件5)、目录及页码,按申报指南材料排序A4规格统一装订成册,照片应彩色打印,并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纸质版一式三份,光盘电子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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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

http://im.dg.gov.cn/imdg/jxgg/201907/2e1cb58f95d94ff2ab816b37a5a3c2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