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上市公司迁入奖励

来源: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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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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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汽车制造业,采矿业,传统实业,现代服务业,电子竞技产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军工业,贸易
申报条件
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东莞且满一年。
扶持标准
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东莞且满一年的,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公司可以用于生产经营或者相关人员奖励等用途;对重大项目可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给予特殊扶持政策。迁入上市公司享受奖励后10年内将注册地迁出我市的,要求退还此项奖励。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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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发展的扶持办法》的通知

http://www.dg.gov.cn/gkmlpt/content/0/591/post_591633.html#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