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新能源产业基地专项-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来源: 东莞市投资促进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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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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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汽车,新能源与节能
申报条件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在东莞新能源产业基地范围内注册成立或增资建设的新能源产业,重点支持发展新能源汽车、高性能电池及储能系统、燃料电池、制氢及氢能储运、新一代光伏及集成系统等领域,具体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总指挥部审议通过的产业招商重点方向及目录为准。 二、项目条件 落户基地的投资超过3亿元的新能源产业项目。
扶持标准
按2023年前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给予奖励,单个项目累计最高奖励200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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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一基地一政策”的通知

http://ssl.dg.gov.cn/gkmlpt/content/3/3612/post_3612593.html#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