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新能源产业基地专项-一事一议落户支持

来源: 东莞市投资促进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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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汽车,新能源与节能
申报条件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在东莞新能源产业基地范围内注册成立或增资建设的新能源产业,重点支持发展新能源汽车、高性能电池及储能系统、燃料电池、制氢及氢能储运、新一代光伏及集成系统等领域,具体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总指挥部审议通过的产业招商重点方向及目录为准。 二、项目条件 落户基地的新能源整车企业、关键零配件链主企业,或对基地带动支撑作用明显的新能源类公共服务平台及高水平创新科研团队。
扶持标准
结合企业总部设立、投资规模、地方贡献及平台或人才层次、实际投入等,按“一事一议”分阶段给予最高1亿元的支持。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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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一基地一政策”的通知

http://ssl.dg.gov.cn/gkmlpt/content/3/3612/post_3612593.html#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