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数字经济产业基地专项-一事一议落户支持

来源: 东莞市投资促进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大数据,物联网,互联网,区块链,云计算,软件,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措施适用于在东莞数字经济产业基地范围内注册成立或增资建设的数字经济类产业,重点支持发展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数字制造、数字创意、数字设计等领域,具体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总指挥部审议通过的产业招商重点方向及目录为准。 二、项目条件 落户基地的全球500强的数字经济企业、全球软件百强企业的总部项目、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100强企业,或对基地带动支撑作用明显的数字经济类公共服务平台及高水平创新科研团队。
扶持标准
结合企业总部设立、投资规模、地方贡献及平台或人才层次、实际投入等,按“一事一议”给予最高1亿元的支持。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一基地一政策”的通知

http://ssl.dg.gov.cn/attachment/0/66/66965/361259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