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店经济专项资金-招引企业奖励

来源: 东莞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2022/01/27-2022/12/3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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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贸易
申报条件
注册登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市的商业设施运营单位: 1.招引的品牌门店被东莞市商务局认定为首店; 2.与品牌首店签订2年以上入驻协议。
扶持标准
1.成功招引一个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的华南首店,或本土知名品牌企业开设的中国(内地)首店,给予20万元奖励; 2.成功招引一个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的东莞首店,或本土知名品牌企业开设的华南首店,给予6万元奖励; 3.成功招引一个国际品牌授权代理商开设的东莞首店,或本土知名品牌企业开设的东莞首店,给予4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1.登录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http://dgboc.dg.gov.cn/zxzj),提交该系统打印、且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申请文件及承诺书原件; 2.东莞市商务局品牌首店认定书; 3.品牌企业与商业设施运营单位签署加盖公章的入驻合同复印件(含商户楼层门牌号、经营面积、合作年限、租约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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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2021年首店经济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dgboc.dg.gov.cn/gkmlpt/content/3/3716/post_3716949.html#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