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参加劳动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奖励

来源: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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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持有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扶持标准
奖励参加劳动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的残疾人。参加国际性或全国性残疾人劳动职业技能竞赛,给予一等奖获得者奖励8000元,二等奖获得者奖励5000元,三等奖获得者奖励3000元。参加省级或市级残疾人劳动职业技能竞赛,给予一等奖获得者奖励5000元,二等奖获得者奖励3000元,三等奖获得者奖励2000元。参加省级以上残疾人劳动职业技能竞赛,已获得资金奖励的,市级不再予以奖励。奖励经费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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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

http://www.gddpf.org.cn/zcfg/201710/t20171030_8969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