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军工业,贸易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为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金融机构等法人单位在我市设立的市级以上分公司(分行)、专营机构等地区总部。申报单位应诚信守法经营,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申报人为截至 2018 年底,在申报单位连续全职工作且依法纳税均满 1 年的产业高端人才和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申报人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一)产业高端人才申报条件:
在企业担任管理、研发、生产、财务、销售岗位高级职务,对企业的创新发展、效益提升能够发挥重大作用,2018 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在 30 万元以上(含30 万元)的企业人才,主要包括:
1.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监事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以及其他副职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2.企业总工程师、首席技术官、首席科学家,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研发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承担重大技术攻关或产品开发项目的高级技术研发人才;
3.企业核心业务部门负责人,企业高级技师、技能大师,以及其他在生产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促进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显著提高的高技能人才。
(二)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申报条件:具有较高能力和技术水平、从事企业核心业务,能够为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且属广州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企业人才,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18 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在 20 万元以上(含20 万元)的企业战略规划类、资本运作类、财务金融类、人力资源管理类、市场营销类、产品运营类、产品技术研发类、生产管理类、复合技能类人才;
2.截至 2019 年 7 月 14 日,注册时间在 3 年以内的初创型企业创业团队带头人及相关核心成员,以及新引进企业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研发人才,其 2018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可低于 20 万元,但不低于 10万元。
3.企业创业团队带头人及相关核心成员,以及新引进企业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研发人才,其 2017 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可低于 20 万元,但不低于 10 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均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外文证明材料除护照、论文外,需同时提供有正规翻译机构盖章的中文翻译件,具体如下:
(一)申报人
1.《2018 年广州市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补贴申报书》(申报书应在线填写,导出打印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申报人身份证或护照、户籍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
3.申报人与申报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创办企业证明材料;
4. 2017 年度申报人个人在广州纳税的完税证明及纳税清单;
5. 申报人近五年业绩及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
6. 其他相关材料。
(二)申报单位
1.《2018 年广州市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补贴信息汇总表》(由单位提交申报时在线导出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对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了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需出具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企业名称的授权委托书,通过市电子证照系统调取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对尚未签发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申报单位概况及 2017 年度发展情况、对广州的贡献;
4.其他相关材料。